三季度,四川省工商局组织对成都、绵阳、南充、遂宁、自贡、宜宾等40家经营企业销售的毛巾被、凉被等被类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验,不合格25个批次,主要是纤维成份含量、色牢度、PH值、吸水性等项目不合格。
纤维的成分和含量是指导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参考信息。此次监测发现部分生产企业涉嫌故意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标称南通喜丹奴纺织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200×230(cm)、货号为XDN-0267的“喜丹奴”牌凉被,标识标明的面料为丝:100、填充物为超细纤维+蚕丝,实际检出面料和填充物都是100%的涤纶。
纺织品pH值过高或过低,不仅会对***产生刺激,还可能使***受到病菌的感染。标称海门市三星博尔菲床上用品厂生产的“博尔菲”被子、标称上海恒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碧玉佳人”夏被、标称深圳爱缇莎居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缇莎”纯棉印花凉被,pH值不合格。据了解,一般情况下,人体***的pH值在5.5~7.0之间不等,略呈酸性,***的酸性环境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具有保护***免遭感染的作用。
色牢度不合格不仅造成纺织品易褪色、沾色,而且在使用过程中染料可能会从纺织品转移到人的***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成为人体病变(癌症或过敏)的诱发因素。标称上海恐龙纺织装饰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恐龙”印花空调被,该项目不合格。
吸水性差会影响产品的使用效果。标称浙江洁丽雅毛巾有限公司生产的“洁丽雅”毛巾被、标称北京中景创宏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明江”无捻毛巾被,该项目不合格。此外,上述两个产品的纤维成分含量也不合格。
据了解,四川省工商局正在组织对不合格商品经销企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