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中自称是“中国全脑教育第一品牌”、“中国第一、世界第四的世界记忆大师”的“新思维教育集团柳州分公司”,其举办者冯某因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近日被柳州市城中工商分局开出罚单:责令改正,罚款1.5万元。
今年5月30日,柳州市民徐女士夫妇被“中国第一、世界第四世界记忆大师”观摩会上的宣传广告吸引,带着10岁的儿子参加了“新思维教育集团柳州分公司”举办的讲课。讲课老师称,让孩子通过该机构举办的封闭式集训营,由世界脑力锦标赛冠军、中国脑力锦标赛冠军、世界记忆大师、教练亲自授课,多名脑力冠军传授记忆心得等,只需8天,便“可掌握惊人记忆,考试像翻书……”
然而,徐女士经向教育及工商部门了解得知,该培训机构在柳州并没有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属违规的办学机构,于是提出退款要求,并向柳州市消协投诉(本报7月4日曾作报道)。柳州市城中工商分局接到举报后,对“新思维教育集团柳州分公司”进行了检查,证实家长反映情况属实。
工商部门经调查后认定,这家所谓的培训机构,在柳州没办有工商营业执照,也无法出示教育部门核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手续。因为在广告中自称是“中国全脑教育第一品牌”,以及宣称“中国第一、世界第四的世界记忆大师”,该活动举办者冯某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及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即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因此,工商部门依法对冯某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