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闻出版业网站尚处于发展期纸媒影响力可渗透至网络
《2011年全国新闻出版业网站运营分析报告》(2011.10.01—2011.10.31)11月26日在京发布,该报告显示:(1)人均访问页面低;(2)用户集中度高,区域特点明显;(3)对搜索引擎和其它站外推广的依赖度比较高;(4)机端用户低于互联网行业平均水平。
点评:从《报告》可知,我国新闻出版业网站尚未真正形成影响力。依据《报告》披露,2011年10月间,全国新闻出版业网站PV(页面浏览量)超过1亿次,而新浪网站日PV就超过7亿次,如果仅以PV测算,全国出版业91家网站整体的影响力尚不及新浪网的1/217(7*31)。
《报告》指出访问过行业网站的用户20%以上都分布在广东省,并且和整个互联网的网民相比较,北京、上海、广州、浙江、江苏等发达地区的集中度显高,与这些地区新闻出版业的整体情况基本一致,说明新闻出版发达的区域可以将纸媒的影响力渗透到网络,在拓展网络业务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报刊类新闻网站,接近7成用户是在浏览新闻,这说明用户访问报刊类新闻网站主要是为了获得资讯信息,与报刊纸媒用户阅读目的一致。
我们认为新闻出版业网站现在还处于发展期,尚不能给公司带来丰厚收益,但是在新闻出版类网站发展过程中,原来在纸媒处于强势地位的报纸等,在拓展网络业务方面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能够有效的将其在纸媒的影响力渗透到网络中,但是需要在网站推广、地方新闻和移动互联网推广方面加大投入。我们看好粤传媒(002181),其旗下大洋网被誉为华南第一门户网站,手机报等业务已经较为成熟,有效的承接了《广州日报》做为第一都市报的影响力。
二、2012年动漫产业规模达320亿元衍生品市场220亿元
艺恩咨询发布《2010-2011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动漫产业规模保持高增长预计201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20亿元,而动漫产业的高增长也吸引了大量的跨界资金投入,包括儿童消费品企业和电影、电视、出版、网游企业纷纷进入动漫行业。
点评:依据国家广电总局电视总局统计数据来看,近几年来,我国每年制作完成的国产电视动画片数量逐年递增,从2004年的29部、21819分钟增加到2010年385部、220529分钟,6年内增长了10倍。电视动画的高速增长,推动整个动漫产业的繁荣,依据艺恩咨询数据,预计2012年,动漫产业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动漫产业总体规模将突破320亿元。
虽然中国动画产业保持高速增长,但是相比于日美韩等动漫大国,我国动漫产业仍处于弱势地位。日本的动漫产业产值每年230万亿日元,成为日本的第二大支柱产业,韩国动漫产业产值仅次于美国、日本,已成为韩国国民经济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相比而言,我国动漫产业规模与影响力尚偏弱。动漫产业收入主要依靠衍生品的销售,依据艺恩咨询预计,2012年动漫产业收入321亿元,其中播映市场为101亿元,衍生品市场则高达220亿元。日本动画片采用制播同步模式,先期制作好动画的几集成品,然后拿这些完成的作品与播出机构谈判播出事宜,如果样片能够吸引播出机构,就会提上播出日程。
日本动画长度一般每集24分钟,每周播出1集,边制边播,3个月为一个播出季,一季播出的集数一般为12—13集。这种制播同步的方式有效的降低资金投入,制作公司可以用前一集播出的钱投入到后续制作,减少投资风险;同时,可以加强互动,甚至通过观众的反馈,修改剧情走向,也可以依据观众和各方的评论,对动画进行改进,完善自身质量;这种制播同步的方式,可以尽快淘汰劣质动画片,对电视台则可以降低劣质动画片对自身收视率的影响,对投资方则可以迅速停掉不受欢迎动画的制作,降低投资风险,而得到观众认可的优质动画片则可以追加投入,延续其生命周期。
三、影院首轮分账不超50%利好电影制片方
中国电影协会在其官网挂出了《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广电总局电影局对电影产业的利益分配给出了几条建议,其中包括影城的首轮分账不超50%,影院年度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年票房的15%,电影院广告放映经营权逐步回归到电影院,制片方不再经营贴片广告等。
点评:目前,电影票房的分成比例中,影院约占50%-52%,制片方约占38%-43%,剩下的归属于发行方和院线。按照中国电影协会的《指导意见》影城首轮分账比例不超过50%,降低了影院的分成比例,电影制片方有望从中受益。
目前,国际电影票房分成比例中,海外制片商要普遍高于国内:美国60%-65%,韩国60%,印度60%,欧盟55%-65%,国内制片商分账比例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另一方面,在分账模式上,国际惯例,制片方与影院的票房分账,是按照放映时间,制片方分成逐渐递减的方式,如:首周票房分成是制片方第一周拿到80%至90%,影院分到10%至20%;第二周制片方拿到70%,影院分到30%,依次递减下去。国内基本上按照统一比例进行分账,现在该模式也有所突破,12月15日上映的《十三钗》对票房分成模式进行了创新,制片方与院线确定:票房在5亿元以内的,制片方和影院按照45:55来分成;超过5亿元的部分,则按照41:59来分成。
《指导意见》建议影城首轮分账比例不超过50%,如果影院经营压力过大,则可能采取按照时间或票房调整分成比例的模式。《指导意见》关于票房分成的规定利好于制片方,有利于提升制片方的收益,促进优质影片的出现,推动电影产业整体繁荣。但是《指导意见》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对市场整体影响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