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近日新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可收费项目和禁收费项目。南都记者昨日走访市内两家公办幼儿园和三家民办幼儿园,发现省出台细则中明确禁收的兴趣班费、接送卡费,普遍还在收取。这些幼儿园表示,如果这些收费项目都是基于实际运营成本收取的,真要被取消,只能将这部分成本转移到其他项目里去收费,比如提高保教费用,以取得收支平衡。香洲区教育局则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上级关于新规的具体文件,由于现已开学,新规定最快只能从下学期起执行。
公立幼儿园
禁收书本材料费带来问题
据了解,目前,香洲区仅有两家公办幼儿园,包括南山幼儿园和香洲教育幼儿园,均属公立民营性质,自负盈亏,除园内所使用的教学楼外,其他运营成本基本由园方自行承担。南山幼儿园园长王凤英告诉记者,《实施细则》对该园实际经营并没有太大影响,据了解,南山幼儿园按月向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保教费和伙食费约1100元,有家长提及的每学期750元的兴趣班费用实际上是选修课的费用,家长可自愿选择报读,“我们的收费项目比较少,都在规定范围内。”但其认为,已禁收的书本材料费成为新的问题,“孩子们不可能不使用书籍材料。”
民办幼儿园
新规之下或提高保教费
位于九州港附近的一所民办幼儿园园长李女士告诉记者,其已收到相关文件材料,正在学习,并核对幼儿园现状。记者了解到,在新规的禁止收费项目中,该园在课后兴趣班、接送卡费及书本教材费三方面都有涉及。李园长解释,接送卡费每人30元是因为提高了校园的门禁安保标准,而兴趣班则是家长的需求,自愿选择,“很多家长说,在外面也要学,价钱贵,何不就让园方开设呢!”
李园长称,该园目前现有学童近250人,教职员工共计36人,包括房租在内,去年每月成本支出超过20万元,而收入的大头为保教费用,所有收入仅和支出大约持平。李园长说,如果新规实施,园方为避免亏损,不得不相应提高保教费。记者在随后的走访中也发现,多家民办幼儿园园长均表示,新规定出台后,现在收费的项目不能再收,届时只能提高保教费用以取得收支平衡。
业内人士
需主管部门解释新规
香洲区学前教育协会副会长高娅琦表示,对于新规,还需要由市主管部门做出相应的解释规定,“因这学期已开学,很难调整,估计会在暑期放假之前,确定今年下半年如何收费。”
香洲区学前教育协会吉大片片长的吴园长对新规中关于退园费的规定意见很大,根据规定,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根据不同时间,需退还不同比例保教费用。他认为这种规定纯粹从商业角度出发,并未考虑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据其介绍,每个幼儿园在开学初就根据入园人数,确定好投入的人财力等成本资源,“成本是最初就确定好的,根据入园人数而投入”。吴园长担心,家长要给小孩请假,就存在必须退还相应保教费,“但是成本投入进去了,不会因为少了一个人,成本就减少”。
部门说法
香洲区教育局:可适当提高保教费
香洲区教育局副局长黄碧溪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上级关于新规的具体文件,未来将对香洲区所有幼儿园园长组织培训,对新规进行解释说明,由于现已开学,新规定最快只能从下学期起执行。
黄碧溪告诉记者,目前香洲区对民办和公立幼儿园的保教费收取均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实施收费公示制,没有明确的最高收费标准和要求,只要将保教费及符合要求的其他费用标准制定后进行公示,取得家长认可,即可实施。对于民办幼儿园在新规之下遭遇的成本控制问题,黄碧溪表示,鼓励幼儿园适当提高保教费以分担经营成本。
家长反应
担忧新规成走过场
有家长对新规的执行力度表示担忧,家长刘女士认为,由于民办幼儿园的生存压力大,“必然导致保教费上涨,到时候市民又有很大意见,所以后续很难维持,很有可能就是走过场。”刘女士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应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财政能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没有生存的压力,才可以规范杂费乱收。”
在南山幼儿园门口,来接女儿的陈先生则表示,兴趣班是自愿报读的,且可以让小孩在班上学到有用的东西。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幼儿园让报读兴趣班,家长很难拒绝,“要是其他小孩都在上兴趣班,只有你家小孩待在一边,这可不好。”该家长还表示,报读兴趣班应以自愿为原则,不能强制规定和收费,如要收费则应将兴趣班的上课时间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比如说可以安排在下午4点半放学之后。兴趣班现在都是安排在正常上课时间内,既然是另外收费的,怎么能这样呢?”
背景
近日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
●可收费项目
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托管费和校车费3项;代收费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3项。
●禁收费项目
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还有“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留位费”、“接送卡费”或“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