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学习外语成为许多孩子的必修之课,幼儿园外教教学也应运而生,然而,外教是否合法呢?近日,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外籍男子非法就业案件,临川区一幼儿园未办理相关手续,竟非法聘用非洲加纳籍男子任教。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加纳籍男子及该幼儿园进行处罚。
近期,临川公安分局出入境民警在该幼儿园巡查时,当场发现一名黑人正在上课,有非法就业的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盘问,得知该男子名为迈克(LAMPTEL MICHAEL ODARTEL),1989年出生,加纳人。由于通过询问无法排除其非法就业的嫌疑,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民警查实该名加纳籍男子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于2015年2月开始在该幼儿园从事英语口语教学等幼儿教学工作,已构成非法就业。而该幼儿园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聘请外国人,构成非法聘用外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临川警方给予非法就业的迈克行政拘留十日(拘留审查十日折抵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该幼儿园行政罚款一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一万元。
据警方介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先由聘雇单位代外国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许可证书》,获准后由被授权单位将签证通知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寄达外国人。外国人持签证通知函和该证书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职业签证。入境后,须申请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方可在中国就业。
目前,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已落实,幼儿园已将迈克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