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高中和大学学费3年进行一次成本监审,地铁定价3年进行一次成本监审,自来水定价2年进行一次成本监审……日前,市发改委对权限范围内的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目录进行了修订,共有十个定价项目列入成本监审范围,涉及水气热、交通、教育、景区、有线电视等多个领域。
2007年,本市制定了《北京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和完善成本约束机制,加强对成本的核算管理。与这一版成本监审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在多个监审项目进行了修订,项目由14项减为10项。
如纳入原目录的食盐销售定价成本,由于今年本市食盐价格的放开,这一项价格不再进行成本监审;随着多项医疗服务价格的放开,原目录中的“基本医疗***费、挂号费、床位费和手术费定价成本”监审也被取消;而对于出租车的运价成本监审,则由一年调整为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对于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公办教育收费定价成本,原目录中为“定调价监审”,即政府部门在制定或调整这项价格前实施成本监审。而新修订的目录中则明确,对于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的学费,以及公办公日制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住宿费,将实施“定期监审”,监审的时间间隔为三年一次。
定价成本,是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依据。因此,此次新修订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将进一步推动未来政府定价的合理化。
据介绍,新修订的成本监审目录,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着“谁定价,谁监审”的原则,有定价权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获得授权的区人民政府,在制定本部门、本行政区域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也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北京市《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本区域成本监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