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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奶粉限令修订审议流产 将按最初版本实施

新闻

2013年04月19日

  4月7日电据香港电台消息,受香港立法会流会影响,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俗称“限奶令”的2013年进出口修订规例无法审议,“限奶令”要以最初版本实施。

  提出修订规例、希望设立“日落条款”的香港工党人士何秀兰,促请特区政府尽快再提修订案;有海关工会表示,条例定义不清晰,执法仍存困难。

  日落条款指的是法律或合约中订定部份或全部条文的终止生效日期。通常订定日落条款的目的是在该条文终止其效力前有缓冲期可先行准备及实施相关的配套措施。

  从3月1日开始,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奶粉出关限制。根据香港特区《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为容许输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输出总净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该人士须年满16岁,且在过去24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000元及监禁2年。

  自3月初实施以来,有关争议不绝,海关人员执法屡次出错。香港食物及卫生局3月28日宣布,修订“限奶令”中“配方粉”的定义,删除当中“看似是”的字眼,期望更清晰厘定“配方粉”的定义;但有政务官认为,海关“拉错人”,问题不在定义是否清晰,关键是政策局或海关高层下达指令时,似乎与前线执法人员未有清楚沟通,才是问题症结。就此,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向受影响的顾客致歉。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黎陈芷娟曾指出,限制奶粉措施是必须政策,奶粉短缺问题的确于农历新年前后存在,当局会继续与奶粉商商讨如何完善供应链,政府会观察未来“水货高峰期”,即是黄金(1397.50,5.00,0.36%)周及农历新年前后市场上的奶粉供应,因此政府最少一年后,才会考虑是否取消相关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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