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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试行乳品黑名单制度 强化生鲜乳收购站监管

新闻

2013年04月23日

  在一家基地牧场内,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机器全封闭挤奶。记者王春楠摄

  南宁讯(记者王春楠)4月8日至22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对全区36家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辆开展检查,同时现场抽取奶样化验,以确保消费者喝上“放心奶”。初步检查结果显示,广西生鲜乳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良好,尚未有生鲜乳收购站被列入“黑名单”。

  4月22日上午,检查组来到位于南宁江西镇一家乳业基地牧场检查,这也是检查的最后一站。在挤奶场区,奶牛正排队进入固定牛栏,挤奶工给它们清洗消毒后,装好挤奶器。“挤奶工作全部由机器完成,杜绝人和牛奶的直接接触。”牧场场长姚观水说,牧场现有产奶奶牛555头,每天产出11吨鲜奶。

  顺着密封的鲜奶运输管道,记者来到冷藏存储区参观。加装温控设备的不锈钢罐外的液晶屏显示,仅仅几分钟,鲜奶温度已经从刚挤出来的37摄氏度,降到16摄氏度。检查组成员郑威解释说,生鲜乳除了需要冷藏暂存,还要以冷藏状态运送到加工工厂,冷链运输可以减少细菌滋生。

  工作人员从罐中取出一些鲜奶样本,滴入黄色试剂,5分钟后,样本没有变色。“这表明样本碱类物质检测合格。”自治区畜牧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杜坚说,以前曾有不法商家为掩盖生鲜乳酸败现象,掺入碱类物质中和,对人体健康极为不利。因此,对生鲜奶的检测项目主要为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硫氰酸钠5种违禁添加物。

  自治区畜牧总站副站长许典新介绍,每检查一家生鲜乳收购站,他们都会将检查内容登记造册,其中关键项5项,重要项20项,若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收购站开办主体、生鲜乳制冷与存储、有毒有害化学品监管及生鲜乳交接单等关键项中,有一项不达标,则一票否决,列入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黑名单”。

  据悉,为强化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已在全区试行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生鲜乳收购站,除依法处罚外,还将列为重点监督对象,每年抽检不少于4次。同时,生鲜乳收购站开办主体两年内不能申请各级畜牧部门管理的奶业类项目。“黑名单”的期限为两年,期满前再度被列入“黑名单”,期限则重新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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